國與國之間的重要注意事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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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成文的規定


  遊戲中為了尊重玩家,國與國間會有很多不成文規定。像是基本的:在沒有宣戰的情況下,不無故出兵打人或是施放計謀;對方剩下單一城池的時候不用火攻偽幣;不罵髒話;磨牆地點不上守;國主或是軍師不洗別國國頻,這些都是基於尊重而定下的不成文規定,各位新人玩家們,想要統一,就用更適當的指令排法,更老練的外交手腕來贏得吧!這才會讓人心服口服,也能夠更長久的玩下去,減少結怨的情形。

--Soarthin 02:14 2007年九月18日 (CST)


間諜(SPY)


  跟不成文規定很類似,基於對玩家的尊重,請玩家不要開多重帳號SPY,或是讓自己的親友去SPY別的國家。

  這個要分兩方面講,假如是SPY其他國的玩家,身處不同立場,理念差異一旦拉大,一定會有摩擦,這樣玩是很不開心的。如果說還被抓到,那情何以堪?

  從另一方面,不只是放SPY的人要注意,連說別人是SPY的也應該要好好的負起責任來,在自己國內講:我們國家一定有SPY的玩家,甚至是指明ID說誰是SPY的玩家,如果沒有證據就亂罵,不只是被誤會的人心情差到極點,就連打仗的士氣也會低落的。

  不放SPY,不亂指SPY,打仗時用對方的各種資訊來判斷陣行,甚至破解,才是最好的三國環境。

--Soarthin 12:25 2007年九月18日 (CST)


條約

  國與國會用條約的方式來約定事情,一但簽訂通常是公佈給全體國民看。是國與國間成文的保證。條約有很強的強制性,因為大家都是參考條約在玩,用條約的方式在互相信任,一但背信毀約不只其他國家群起打之,就連自國文武官們看到都會心寒的。

  • 常見的條約有:
    • XX小時戰前告知:因應玩家們不可能24小時隨時在線上,會簽訂此約來確保不會被偷襲。(這曾經是以前的不成文規定)
    • 和平條約:不互相交戰的條約,通常會加上時限。 例如:我國與A國簽訂和平約到300年
    • 二分條約:二分天下的條約,剩下最後兩國才開戰。(通常很小很小的國家,不考慮其為第三國)
    • 攻守同盟條約:兩國結為兄弟國,一起攻擊一起防守。
    • 圍毆條約:面對強大的威脅,聯合其他國家一起攻打的條約。
    • 磨牆條約:相互交換一個城池為磨牆的地點,提供給初階的武官練攻用。
    • 掠奪條約:相互交換一個城池惟掠奪的地點,提供給二階以上武官掠奪賺錢用。

  國主跟軍師在簽條約時,必須要注意到有沒有可能觸犯到,例如說A跟B簽攻守同盟,A跟C又簽和平條約,當B跟C打起來的時候A國就兩邊不是人了。 --Soarthin 12:25 2007年九月18日 (CST)